上市、新三板法律事务

 上市&新三板法律服务    |      2018-08-19


金牌业务之一——资本市场运作。 我们始终在非上市公司投融资相关的风险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

实践和操作程序上有着深刻的见解;在公司并购与重组业务领域能
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业化法律服务,协助客户制订复杂的法律和监
管环境下的解决方案;在为股票发行人、股票承销商和保荐人、财
务顾问、私募机构、投资基金管理人、投资者提供法律建议方面一
直处于行业领先。 

为了改变中国资本市场这种柜台交易过于落后的局面,同时也 为更多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, “新三板”在 很多地方确是为企业的融资实现了突破。



1、股改阶段

• 协助企业设计其改制方案;
• 审查并确认其改制方案的合法性;
• 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设立的发起人协议;
• 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;
• 出席股份企业创立大会,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;
• 审查股份企业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条件;
• 审查股份企业之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关系;
• 审查股份企业与其发起人的关联关系,协助处置关联关系方案; • 协助起草与股份企业设立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;
• 审查股份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,提供方案、审查合同;
• 协助起草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;
• 审查股份企业的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;
• 协助起草有关无形资产专有权、使用权处置协议;
• 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产经营协议;
• 协助企业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;
• 企业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


2、挂牌阶段

• 参加或列席企业相关会议,协助起草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;

• 提供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董事会决议、股东大 会决议,并提供法律咨询;

• 为企业挂牌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,并出具《法律意见书》; • 为企业挂牌申请文件不能出具原件的提供见证意见;
• 与各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编制企业挂牌申请文件;
•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法律辅导; •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;

• 为企业挂牌后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。

3、融资阶段

• 尽职调查;
• 定向增发预案沟通;
• 定向增发方案制作;
• 协助起草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文件; • 起草定向增发法律意见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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